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派驻监督全覆盖有利于把党内监督作用更好发挥出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派驻机构作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把握“派”与“驻”的关系,派驻机构要牢记党章要求,扛起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要找准职责定位,要瞪大眼睛、伸长耳朵,及时发现问题。要把握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只有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才能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首要职责担实担好。 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必须擦亮派驻探头。派驻纪检组就是“探照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实现全面派驻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为此强化党内监督必须精准监督才能事半功倍,突出监督重点近距离了解驻在部门党内政治生活状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驻在部门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 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必须敢于发声亮剑。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彻底改变把派驻监督视作同级监督的错误观念,彻底改变“端着人家饭碗,不好挑人家毛病”的错误心态,做实做深做细监督工作,钻研驻在部门相关业务,主动沉下去,直接加大联系党员干部群众的力度,不坐等问题线索上门,一旦发现问题线索,敢于发声亮剑,绝不姑息纵容。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代表不信任。派驻机构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就定能释放派驻监督的力量,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通讯员:肖能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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