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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林地建光伏”还需多些考量

来源:人民日报市场报《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19-02-12 14:46:22

  人民日报市场报《时事经济观察》2月12日综合讯 据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消息:近日,辽宁省康平县抽干6000亩湿地建光伏,被媒体曝光。而在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也有类似情况。与康平县占用湿地不同的是,当地建设光伏项目,占用的是林地。(1月24日中国之声)

  一个“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区”,记者在现场看到的却是另一番光景:一个个栽树用的土坑,里面种的不是树苗,而是一块块光伏板。黑压压的光伏面板,与公示牌上写的“禁止乱占林地”,形成了强烈反差。怎么看,都像是一种讽刺。

  森林是地球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大自然的总调度室,不仅能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而且能吸收二氧化碳、吐出新鲜空气。更为关键的是,森林这种能吞能吐的特殊功能,是任何物体都无法取代的。在我国森林覆盖率并不高的语境下,可以说,保护树木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植树造林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

  然而,有些地方并不这么认为,比如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本该是绿葱葱的林地,却成了黑压压的光伏电站,着实令人心痛。可以想象,若干年之后,留给当地的必将是一片光秃秃的山头。而这,让人不禁想追问一句,就算真要发展“绿色能源”,以牺牲绿色生态为代价,这样做到底值不值得?

  当然,值得不值得,关键要看当地怎么算这笔账。怕就怕,当地只看到了眼前的经济利益,根本没考虑长远的生态效益。毕竟,一个20兆千瓦时的光伏项目,每年收益约1000万元左右,拿到补贴收入甚至可以翻番。即便没有补贴,25年的租期,那也是2.5个亿。如此大的一块蛋糕,从中能分享到多少实惠,当地恐怕早就打过小算盘了。否则,也不会干利令智昏的事。

  按照相关规定,有些林地可以建光伏项目,但必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只不过,这种模式对光伏的阵列支架高度、最小行间距离都有明确要求,势必会抬高企业的投资成本。在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建光伏项目,到底违不违规,还需官方给个信服的说法。毋庸置疑的是,在树坑里“种”满光伏板,肯定不合规矩。当地之所以睁只眼闭只眼,无非是因为,好不容易招来的投资商、引来的财神爷,哪有底气跟人家提条件、谈规矩。

  光伏电站是可再生清洁能源,也是国家鼓励发展的绿色产业。但这并不意味着,地方可以打着“绿色能源”旗号,随意突破生态底线,肆意给绿色抹黑。大片公益林地被光伏板占用,有没有相关手续,究竟合不合法?作为政府主管部门,靠拍胸脯保证并不能蒙混过关,用事实回应公众关切才是明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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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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