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当代中国法治建设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建设什么样法治国家、怎样建设法治国家等重大问题,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治作为治理体系和治理理念,是对民族精神的提炼与升华,不仅要求有法可依,而且要有良法可依;不仅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成果的捍卫,也是开启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制度基石。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基本原则,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表明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了更加完整系统的规划,表明了我们党对治国理政的规律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依法治国成为当今中国的主流,显示出清晰可辨的治理思路。 党的十九大从历史与逻辑两大维度,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到了新的战略高度。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审议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再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彰显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宪法修改实现了我国宪法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对于进一步巩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同时,修改后的宪法,更好地体现了全党和全体人民的意志,更好地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地适应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笔者认为,法治是指引中国改革这艘航船风雨中不变航向的灯塔,唯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才能确保中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起更加有力的坚实保障。 特约评论员 钟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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