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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来源:人民日报社市场报网络版<<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19-07-01 08:03:5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总体目标。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乡村治理是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一种基本形态,就如何加强和改革乡村治理,笔者认为,以治理增活力,需要从健全完善乡村治理的有效形式入手,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同时,要强化农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现在农村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一些地方农民的集体意识在淡化。村民自治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强化农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农民的事让农民商量着办,凸显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但与此同时,中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不高,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地方,需要破解的难题还不少。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举例说:“比如,随着乡村人口数量持续减少,许多农村出现村庄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现象,农村‘三留守’(指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问题突出;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仍然较大;一些地方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地方违法犯罪活动仍然不少,黑恶势力活动时有发生;一些地方不良风气盛行,天价彩礼让人‘娶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让人‘还不起’等等。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好乡村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

  为加强乡村安全,中国正在全国开展打击黑恶势力的专项活动。对于如何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说:“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形成强大震慑。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宗教活动等。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强村法律顾问工作,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针对当前中国农村处于大变革时代,需要加强乡村文明建设的情况,中国鼓励文化工作者、科普工作者、退休人员、企业家、文化志愿者投身乡村的文化建设,形成一股新的农村文化建设力量。

                      特约评论员   徐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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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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