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被告人李思侠于第一次开庭间歇在石泉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受访者供图 2019年5月6日,新京报刊发《女子发帖举报28次被抓,当地官方高调审判宣传成“首起涉恶案”典型》调查报道,引起反响。 最终,李思侠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海成、魏智波以同样罪名分别获刑一年二个月、十一个月。李思侠女儿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不认可一审判决结果,接下来将按程序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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