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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踏总有印 狠抓终留痕

来源:人民日报社市场报《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19-01-18 12:22:31
 人民日报社市场报《时事经济观察》:某乡镇,“快快快,明天赵市长就要下来检查了,所有佐证资料今晚之前务必打印好装袋。”李主任应付这种检查不是一次两次了,有序地指挥着迎检工作的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的资料要不就用上次检查装订好的,可以节省纸张和油墨呢。”单位新来的小周看着一盒一盒以往装订好的资料问道,“小周啊,你这个工作方式是不行的,赵市长下来检查看到还是上次的资料,不是说明我们后续工作没有创新、迎检态度敷衍了事吗,扔了扔了,重新装订。”

  某市,“你好,这位是我市领导赵市长,今天专程下到基层调研,有什么问题你可以直接反映,来来来,先照个相。”赵市长亲切的握着群众的手,在闪光灯下跟群众嘘寒问暖,“领导,我想向您反映个问题,这个......”“赵市长等下还要去另外几个点位视察,实在是太忙了。这样吧,你把你要反映的情况写成书面报告给我,我收到后一定及时向领导汇报。”旁边的工作人员熟练地打着圆场。

  之所以出现这种以形式主义应对形式主义的恶性循环,既有上级部门不了解基层情况生搬硬套文件要求的因素,也有基层部门被不切实际的督查检查“逼”出来的情况。

  痕迹管理旨在规范管理方式、明确责任归属、推动政策落实。然而,部分地区片面理解“留痕”、过分强调“留痕”,要求事事“留痕”、处处“留痕”。正是由于为“留痕”而“留痕”的思想误区,才出现了“过度留痕”的偏颇观念,从而背离了政策的初衷、曲解了政策的意图。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现在“痕迹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并明确表示“这种状况必须改变”。

  实干才能兴邦。习近平总书记为破除“过度留痕”开出了一剂“良方”,并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进行改进。

  一是对各种监督检查以及索要材料报表的总量和频次有了具体规定,省级部门要有统一的筹划,不能让各地区自己搞自己的。针对上级部门监督检查过频过密的情况,各省必须对各个工作业务口的检查督导次数进行详细的规定,明确次数,并严格控制没有必要的参观、采访、现场会之类的活动的数量。

  二是严格控制上级部门向基层单位索要材料、报表的频次,索要材料、报表时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不能想当然地要,导致基层干部丢下日常工作,频繁应对各类上级的要求。所谓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切实将好政策、好方针落地落实才是赋予其强大的生命力的唯一途径,用时间和精力去真抓实干才能开花结果。

  三是在工作中应当重“实绩”不重“痕迹”,从“实际”出发,别从“痕迹”出发。尤其是年终上级部门对基层单位的考核,多测评老百姓的满意度,不能将工作停在嘴上、写在纸上,更不能武断地认定谁的资料全、谁的工作细。

  勤踏总有印、狠抓终留痕,只要脚踏实地、务求实干,自然有迹可循、有痕可查。若行动上只为“痕迹斑斑”,干出来的也不过是形式主义的产物。各级干部应当从“过度留痕”的枷锁中挣脱出来,树立重实效的观念,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而努力奋斗。

                                   (通讯员 古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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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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