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宣示鼓舞人心,浩荡征程再启新局。刚刚闭幕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纲领性文献,对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系统制度保证、奠定坚实治理基石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深入领会这一重要精神,始终坚定制度自信。 制度是国家之基、社会之规、治理之据,治理是制度在实践中的运用,是制度功能的发挥。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为党领导人民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制度支撑和治理保障,推动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充分运用大变局蕴含的历史机遇,有效应对大变局带来的风险挑战,在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迈上新的台阶,必须依靠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有力支撑和高效运行。只要始终坚持、不断完善这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我们就能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特约评论员 叶妍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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