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致电崇仁县公安局表示:“有接到跳河的消息,目前(该女子)还未打捞上来,还在打捞搜救中。”
对于评论区留言表示该跳河女子为崇仁某中学教师,记者致电该中学,工作人员证实该女子确实为学校的老师。“但是具体情况我不能代表官方言论。”工作人员表示,其跳河是因个人原因,但不太清楚详情。
崇仁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去核实这件事情,该女士是属于自杀行为,(她)有写一封遗书,具体的情况可以和公安取得联系。”记者再次联系崇仁县公安局,对此工作人员表示涉及个人隐私不方便透露。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