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de:global.cfg_webname/}

城市: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四川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重庆贵州

工商局违法拒发执照致企业破产 山东官方成立联合调查组

来源:人民日报社市场报网络版《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19-12-20 08:05:27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政府网站12月19日发布《关于涉原河东区工商局行政违法事项相关情况的通报》称,近日网曝“山东一改制企业之死:工商违法拒发执照,当事人索赔七千余万”,河东区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河东区福利酒精厂诉原临沂市工商局河东分局不履行颁发营业执照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河东区福利酒精厂诉原临沂市工商局河东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法院于2013年认定原临沂市工商局河东分局不给予河东区福利酒精厂颁发营业执照行政行为违法。因在行政赔偿数额方面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河东区福利酒精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现案件正在二审程序中。下一步将根据法院审判结果依法依规办理。

   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行政违法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另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2年,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大量集体企业按要求改制为私营企业,改制后债务债权由个人承担。当时,山东省临沂市芝麻墩福利酒精厂厂长马春亮提交完酒精厂改制材料后,临沂河东区工商局将酒精厂注销,却不为改制后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理由是,未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一时间,这家拥有着上百名员工的改制企业成了“黑户”,停产、停工,投入数千万元的机器腐蚀、生锈。此前每年纳税数百万的企业,调头走向死亡。

  

   曾经的酒精厂厂址,如今芦苇丛生,一片狼藉,马春涛( 马春亮弟弟 )感慨万千 。 本文图片均为 澎湃新闻记者王选辉 摄

   2005年,多次申请营业执照未果的马春亮提起诉讼,将河东区工商局告上法院。历经河东区法院、临沂市中院、山东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后,法院最终认定:河东区工商局不予办理营业执照行为违法。

   “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工生产的前提条件,而非颁发营业执照的前置程序。”最高法在裁定书中明确。

   历经8年的诉讼,因资不抵债,酒精厂已经破产,各项资产被低价拍卖。马春亮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提出7176万元行政赔偿申请。

   2017年6月22日,打行政赔偿官司期间,57岁的马春亮突发脑溢血死亡。他至死都没有搞清楚,为什么区工商局不给他的改制企业颁发营业执照。

   5个月后,沂水县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区工商局经机构改革后已撤销)赔偿酒精厂停产停业期间损失1165万余元。双方均不服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

   2019年11月19日,沂水县重审一审判决将认定应赔偿的违法期间时间减少至30个月,赔偿数额减少到259万余元。由于对于赔偿数额的看法不一,双方均再次提起上诉。

  


        更多精彩新闻请点击:http://www.peoplessjj.com/《时事经济观察》
责任编辑: 李靖

京ICP备18023181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2号人民日报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2018 by all rights reserved 监督电话:010-6536563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技术支持:网站建设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