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大连警方发布通报称,依据《刑法》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法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此前,有媒体称其被关押在辽宁省少管所——辽宁省唯一关押改造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单位。上述警方负责人否认了这一说法,并称蔡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服刑人员。 来源: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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