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神山村村民向苍南县纪委监委举报该村存在使用已死亡人员身份冒领基础养老金的问题。听闻消息的杨传奖心里有鬼,惶惶不可终日,最终于当年12月27日主动到县纪检监察机关自首,如实交代其侵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问题,并积极配合纪委监委退还自己侵吞的款项。“从死者的养老金存折中取了第一笔钱后,我就没睡过一个安稳觉,只要听说身边有谁违纪被调查,心里便感到恐慌。”杨传奖说。 无独有偶。在苍南县委巡察的强大震慑力下,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综合科原报账员谢丽霞日夜寝食难安,主动来到苍南县纪委监委投案自首,交代了她多次挪用公款共20余万元用于个人资金周转的违纪违法问题。“自从事情发生后,我天天后悔自己的行为,时常半夜醒来暗自流泪,久久不能释怀。”谢丽霞忏悔道。 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中,苍南县纪委监委做到有一惩一,有二惩二,这也恰恰是惩治腐败能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催生“自首效应”的关键所在。在核查组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核阶段,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胡小峰更是惊慌失措,在重重压力之下,最终选择主动投案,主动交代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 “我们始终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引导违纪违法人员及早迷途知返、主动投案。”苍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主动交代问题和自动投案的人员,都会综合考虑问题性质严重程度、主动投案时间节点、认错悔错态度、退缴违纪违法所得等情况,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涉嫌职务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从宽处理。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苍南县纪委监委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违法违纪人员“自首效应”正在形成。截至目前,该县审判机关已经判决的被告人自动投案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从轻减轻判处刑罚,其中判处缓刑3人。 中国经济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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