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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作出了专门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如何完善法制体系,从法制上、根本上解决我们党和国家所面临的问题,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构建和谐平安中华?需要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最后形成全民爱法守法,共建和谐中华的良好局面。 努力坚持做到科学立法。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目前,我国有法律250多部、行政法规700多部、地方性法规9000多部、行政规章11000多部,要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先要做的就是科学立法,紧紧围绕提高立法品质、提高立法效率上进行科学、民主、公正的立法, 在重点领域,及时查漏补缺,根据时代形式,及时补法、立法,让科学的法律成为保护我们的党和国家、我们的人民群众的安全线、保护网。 努力坚持做到合理用法。法律的有效实施关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目前,我国在用法、执法、司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应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并且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让法律在正确的轨道上永恒运行。 努力坚持推动全民守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让人人都能够拥护法律,守护法律,维护法律。 科学立法、合理用法、全民守法,不断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共建和谐中华。 特约评论员 牟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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