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de:global.cfg_webname/}

城市: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四川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重庆贵州

云南:严禁集中用餐单位自采加工野生菌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9-05-13 12:25:31

  本网5月13日综合讯 野生菌上市旺季将至,云南省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明确严禁集中用餐单位等重点场所自采、加工野生菌,提醒广大群众切勿食用不熟悉、难以识别的野生菌。

  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介绍,2018年云南省共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20起,中毒人数112人,中毒后死亡人数15人。全省中毒事件总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与2017年相比均明显下降。

  今年,云南将着力构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网络,特别是对于农村地区、偏远山区、建筑工地等多发易发区域,将划定区域,细化到村(组),分解到个人,防止出现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盲区。

  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严防来历不明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强化对各类集中用餐单位、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场所、农村自办宴席、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严禁自采、购买、加工、供应野生菌。

  云南省提出,发挥各地基层食品安全“一专三员”“哨点医院”作用,利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医疗下乡和文化下乡等活动进村入户(寨)的时机,积极开展通俗易懂的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

  云南省食安办提醒,广大群众切勿随意采摘野生菌,不要采购品种不明的野生菌,食用时切忌混杂加工和饮酒。食用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救治。

  

 


        更多精彩新闻请点击:http://www.peoplessjj.com/《时事经济观察》
责任编辑: 李建宇

京ICP备18023181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2号人民日报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2018 by all rights reserved 监督电话:010-6536563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技术支持:网站建设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