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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回应“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追责制度

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19-05-08 14:22:31

  本网5月8日综合讯 5月7日,针对网友提问“如何在加大授权放权力度的同时加强监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在网站上答复称,国有企业改革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做不好,国有企业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要防止流失的责任主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国资委官网截图

  国资委指出,《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要求,在授权放权过程中要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即“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方案》从健全监管制度、统筹监督力量和创新监管方式等方面提出对国有企业进行有效监督:

  一是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出资人代表机构要加快优化监管流程、创新监管手段,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整合包括产权、投资和财务等在内的信息系统,搭建连通出资人代表机构与企业的网络平台,实现监管信息系统全覆盖和实时在线监管。建立模块化、专业化的信息采集、分析和报告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二是统筹协同各类监督力量。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结合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改革的要求,依照有关规定清晰界定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有效整合企业内外部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形成监督工作闭环,加快建立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切实增强监督有效性。

  三是健全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企业作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流失的责任主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分级分层、有效衔接、上下贯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严格界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严肃追究问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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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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