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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减税 帮助中小微企业抗疫渡难关

来源:人民日报社市场报网络版《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20-03-22 08:16:43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 3% 降至 1%。与此同时,各地也陆续出台了多项减税、退税的措施,助力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尽快渡过难关,为各地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了抓手。

从 3 月 1 日起,深圳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 3% 降至 1%,以南山区这家汽车修理厂为例,一个月就可为其减税 7000 多元,换来了企业复工复产的坚定信心。

据测算,仅深圳一个城市,3 月份小规模纳税人税率调减预计减税 4.3 亿元,二三月份预计落实支持防疫增值税免税金额 6.4 亿元。

而这家口罩原材料企业,作为四川第一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公司复产后仅半个月,就向税务机关申请到了留抵退税款约 42 万元,大大缓解了流动资金的压力。

目前,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精准发力、加速落地。受疫情影响显著的交通运输、餐饮、旅游等服务业,政策明确准予其将企业所得税的亏损结转期限由 5 年延长至 8 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增值税免税范围,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生活服务业以及居民收派服务的增值税全部予以免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据了解,下一步国家将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部分行业复工复产,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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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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