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日前,该厅公布了广西2019年第四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7家企业上榜。他们将面临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融资贷款等方面受限。 ▲广西2019年第四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标准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的,人社部门应当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同时,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上述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黑名单”。 据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信息将通过人社部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人民银行等平台予以公布。 根据有关规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将被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来源:广西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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