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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一”涉恶”团伙落网 20余人被刑事拘留!警方征集举报犯罪线索

来源:人民日报社市场报《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19-05-23 15:42:36

  本网5月23日综合讯 (记者 李靖 杨丽颖)今日,记者从渠县公安局获悉,渠县警方成功打掉一个涉恶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陈良等20余人。现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的违规犯罪活动线索。

  据悉,该犯罪集团成员长期纠集在一起,在临巴片区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渠县公安局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陈良(男,绰号“P哥”渠县临巴镇人)、杨永智(男,绰号“智娃儿”,渠县临巴镇人)、叶成成(男,渠县临巴镇人)、孙李军(男,渠县临巴镇人)、曾静(男,渠县东安乡人)、李先龙(男,绰号“龙儿、天眼、二郎神”,渠县流溪镇人)、叶欣冰(男,绰号“叶青包、天葬”,渠县临巴镇人)、何英豪(男,渠县临巴镇人)、刘进(男,渠县临巴镇人)、廖川(男绰号“九斤”,渠县临巴镇人),陈清龙(男,渠县临巴镇人)等20余人违法犯罪的线索。

  渠县警方呼吁被上述人员不法侵害或者知晓他人受害事实的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控告、举报其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方式,陈警官:17738378372,熊警官:15882991518。

  此外,渠县警方表示,对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匿、销毁相关犯罪证据,包庇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凡是参与过该涉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人员,不要心存侥幸,请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检举、揭发其他成员的罪行,争取法律的从轻从宽处理。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良等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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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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