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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教练性侵未成年学员,法院: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职业

来源: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23-02-24 08:28:04

  九派新闻从“长沙开福法院”公众号获悉,被告人王某在从事游泳教练期间,性侵一名未成年学员,被法院判处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据悉,这是湖南全省法院对校外培训机构游泳教练发出的首份从业禁止判决。

   经依法审查查明,王某系某校外培训机构游泳教练。去年夏天,其在场馆闭馆后,对一名未成年学员实施性侵,家长察觉后报警。

   之后,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庭审中当庭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系利用其职业便利,实施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根据犯罪情节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其从事相关职业适用禁止性规定。

   为防止王某刑满释放后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对王某宣告从业禁止,终身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介绍称,从业禁止是人民法院对于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

   终身禁业是指终身禁止犯罪人员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职责的工作岗位,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分子再次利用其职业和职务之便进行犯罪。

   2022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出台《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明确要严格贯彻落实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机制,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有效净化校园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 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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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飞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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