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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的11月4日,法院判决曹诚立即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岸支行48万余元的贷款。其实这笔钱是曹诚用来买车的,但车没有拿到手,自己还背上了债务,这全都拜“零首付”购车所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零首付”购车存在哪些猫腻?警方又是如何定性的呢?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针对曹诚遇到的骗局,进行了调查采访。 “2014年的时候,我准备买一辆奔驰ML320汽车。但是当时因为资金紧张,就想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来购买。”12月16日中午,曹诚和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在财富中心某咖啡馆见面时,他的情绪很低沉。“这件事困扰了我5年,现在又被银行告了,背了债,个人都觉得很窝囊。当初想的是可以先期不用出钱就能买到一辆车,心动之后哪想是骗局呢。” 2014年9月15号,曹诚通过朋友认识了中间人林杰,决定以信用卡分期零首付的方式在重庆某4S店选定奔驰ML320汽车一台,交付定金1万元,并签订购车意向书。 2014年10月11号林杰介绍重庆宏尊汽车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刘其等人给曹诚认识,并向曹诚表示,“零首付”的相关事宜就交给刘其等人来办理,曹诚只需要签署了一系列空白的购车文件和空白的银行信用卡购车专项分期付款合同就可以了。 “他当时和我解释说,宏尊公司是工商银行重庆南岸支行的准入单位,这些空白合同都是银行的固定格式,让我放心签字。”曹诚觉得,自己买车的定金都交了,而且还把4S店的购车意向书、车型、价格提供给了宏尊公司,应该是没问题。“当时基于的是一种信任,我就签了字。没想到,4S店订车都是套路,他们就是让你以为他们是替你买车。” 在和宏尊公司的刘其等人接触之后,曹诚一直都没有收到任何消息,直到2个月之后的2014年12月24日,他突然收到了一条工商银行发来的交易短信。“我没有领取信用卡、未激活信用卡、未设置信用卡密码、没有任何银行工作人员与我电话联系,也没有本人的放款确认依据的情况下,却收到了交易短信。” 在曹诚的手机上还保留着的短信内容显示,“2014年12月24日,您的尾号为3409的工行信用卡10月24日在重庆有1笔人民币交易合计618000元。” “我看到这个短信,立刻就和宏尊公司、银行进行了联系,但是他们总是搪塞我。中间耽搁了2年的时间,我是车没拿到,钱也一直被他们侵占。”走投无路之下,曹诚只能向警方寻求帮助。 在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刑侦支队于2016年11月29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中间人林杰涉嫌多起以零首付介绍他人通过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贷款购车的方式诈骗他人购车款的刑事案件,而且警方确认曹诚是该系列案件的受害人之一。 同时,警方还明确了曹诚未收到618000元的贷款。 “这期间,我和银行、宏尊公司也一直都在联系,希望能把这件事解决了。银行答复我,会尽快督促宏尊公司将该款项还到本人卡上,并追究银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曹诚表示,自己曾被银行起诉过,但是银行后来又撤诉了。一直到今年11月份,双方是对薄公堂。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编号为(2019)渝0108民初13943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该案不属于刑事犯罪案件,被告曹诚所指案外人所涉的刑事案件与银行和曹诚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无关。 同时法院还认定,《中国工商银行购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申请表》中载明的抵押车辆并不真实存在。但因为曹诚曾有过一次对贷款的还款行为,所以这次还款行为是对银行放款行为的认可。 因此,曹诚需要向银行立即偿还截至2017年9月26日的剩余分期还款金额489646.62元、透支利息760.29元等费用。 “我现在已经上诉了。”曹诚表示,针对银行给出的还款的行为,自己通过流水查询后发现,其实是刘其还的。“我不知道是银行提供了有差错的凭证,还是法院弄错了。但是这事不是我做的,所以我肯定不会认的。” “现在的情况我很后悔,我也希望能通过我的这个事,给所有要买车的人提个醒。”曹诚回想自己被骗的经历坦言,宏尊公司在取得银行款项后并没有将约定好的车辆交付给自己,并且侵占了该笔贷款。其实利用的就是购车人贪小便宜的心理,然后虚构事实再设置陷阱。“在签订合同时,均以合同没问题催促本人快速签字。然后冒用我的购车名义,给银行提供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汽车。” 曹诚的代理律师认为,曹诚申办信用卡、后续领卡、激活卡、放款的环节,银行都严重违规,最终导致其本人在没有领取款项或者车辆的同时让本人背负了不白之债。“这明显是“套路贷”,而且银行也存在着违规放款等责任。就以不存在的涉案车辆为例,曹诚就不可能取得此车辆,那么判决还款就缺乏事实依据又有失公平。所以我们要求上诉,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我一方面是和银行上诉,还有就是向宏尊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曹诚觉得,即使贷款要支付给银行,也应该是宏尊公司支付,而不是自己。“我也是一个受害者。” 那么,看似方便亲民的“零首付”购车到底是合不合法呢? 对此,上游新闻记者调查发现,零首付购车是违法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颁布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普通非营业性质燃油车贷款金额最高发放比例为车款的80%,非营业性质新能源汽车贷款金额最高发放比例为车款的85%。 简单的说就是燃油车贷款金额不得低于车款的20%,新能源汽车贷款比例不能低于车款的15%。而目前正规的汽车按揭平台一般最低首付都不低于30%。 今年4月份,安徽合肥警方捣毁了一个利用“零首付”购车贷款为幌子的诈骗团伙。 据警方初步调查,这个团伙在全国23个省作案20多起,已经确认的受害人有26名,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目前,该团伙的5名犯罪嫌疑人都因涉嫌诈骗罪,已经被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警方提醒,买车一定要量力而行,手头真的紧张那就不买。零首付贷款买车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将来真出现纠纷也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买车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全款购车或者找有资质的贷款平台买车。 来源:上游新闻 重庆晨报记者 曲鸿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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