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de:global.cfg_webname/}

城市: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四川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重庆贵州

南京南站一男子横穿轨道被列车挤压致死 家属索赔被驳回

来源:人民日报市场报《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19-01-11 09:23:12

  人民日报市场报《时事经济观察》1月11日综合讯 据人民网消息: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月10日公布的江苏法院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中,“南京南站因挤压致死旅客家属索赔被驳回案”位列首位。此案中,一男子在南京南站横穿轨道被列车挤压致死,家属索赔被法院驳回。据介绍,2017年3月26日,旅客杨某持票乘坐列车由苏州到达南京南站,下车后,他在换乘电梯及出站口滞留徘徊。

  当日15点43分,D3026次列车进站,杨某在列车驶近时,由站台跃下进入轨道,于列车车头前横穿线路,跑向对面站台并努力往站台上攀爬,但未能成功。列车将杨某腰部以下挤压于车体与站台之间,并由于惯性裹挟杨某行驶35米后停止。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施救后,宣布杨某死亡。经对站台破拆,杨某遗体被移出。事后,当日D3026次动车组停运。

  事故发生后,杨某父母以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站为被告诉至法院,以列车司机没有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铁路部门未尽安全防护、警示义务为由,要求被告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本案中,杨某在站台滞留时没有任何异常举动,也未向铁路工作人员求助,其跃下站台事发突然。列车第一时间采取刹车措施。站台值班人员发现情况后,奔跑过去进行喝止,车站地面、站台侧面有多处警示标识、站台内有广播提示,车站已充分履行了安全保障与警示的义务。事故发生后,南京南站及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南京南站派出所及消防部门。而杨某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预测损害发生和防范控制损害结果的能力,其不顾警示擅自闯入危险区域,是对自身生命健康受到损害的漠视和放任。

  综上,2018年7月13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江苏高院评价称,本案的裁判对漠视规则、破坏秩序的行为给予了否定评价。


        更多精彩新闻请点击:http://www.peoplessjj.com/《时事经济观察》
责任编辑: 李扬

京ICP备18023181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2号人民日报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2018 by all rights reserved 监督电话:010-6536563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技术支持:网站建设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