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甘肃9月27日讯 (记者 李靖 郭联)26日,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火荣贵(正厅级)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 对被告人火荣贵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7月18日,火荣贵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在定西中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其受贿1300多万、挪用5000余万公款、造成国家损失1.7亿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火荣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信息化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办公厅主任、武威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334.7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指使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5000万元归他人公司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指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他人公司无偿划拨1333万余平方米国有未利用沙漠地用于银行贷款,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鉴于被告人火荣贵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当庭认罪、悔罪,主动退回部分受贿财物,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媒体报道,火荣贵曾因辱骂殴打领导干部、抓记者等事件引起关注。据纪监委通报,火荣贵还利用职权大搞权色交易。和火荣贵同时被双开的,还有他的老下属、曾共事5年的原任武威女副市长的姜保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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