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某将该计划告诉缅甸男子后,于2020年12月11日,在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从丰都县赶往云南省沧源县,在缅甸男子的安排下,成功从沧源县偷渡到缅甸。在缅甸居住几个月后,白某决定回国,但回国途中被公安机关发现并受到行政处罚。回国一段时间后,白某又对缅甸男子心生思念,再次打起了偷渡前往缅甸的心思。
遂于2021年4月23日,再次在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偷渡至缅甸。后白某在回国途中再次被公安机关查获,并被给予行政处罚。
丰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判决白某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 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