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特制度,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保障,也为新时代推进国家制度建设和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经验。要想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通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建立的新型国家制度,我们党在开辟道路的进程中,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二次飞跃——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地位,中国的未来基于此有了正确的方向和科学的指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人民创造历史的实践道路。社会主义本身是人民群众的事业,是由人民群众进行创造和发展的事业。列宁曾多次强调说:“社会主义不是按上面的命令创造的。它和官场中的官僚机械主义根本不能相容;生机勃勃的创造性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持和完善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与实践,它是千千万万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伟大创造的事业,这注定了在今后的发展中,无论我们遇到多大的困难与风险,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都是可以战胜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党和人民开辟的正确道路。回顾近代史,从太平天国运动、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农民、封建地主阶级开明派,资产阶级改良派和民族资产阶级纷纷登上历史舞台。但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这些运动、变法和革命都没有能使中国走上富强之路。直至20世纪,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开启了中国道路,中国历史的发展,从此发生了新的转折,开辟了新的纪元。历史和实践都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开辟出来的唯一正确道路,是实现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之路。 “重要的是相信道路选择的正确,这种信心能百倍加强革命毅力和革命热情”,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亦是如此,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主义道路毫不动摇才能在今后面临各种风险与挑战时成为我们化解的最重要保证。 特约评论员 吴茂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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