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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超速被查对交警疯狂发飙,一通神操作气笑交警,结局引起“舒适”

来源: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20-12-28 09:37:34

 

   12月25日,杭长(杭州-长沙)高速衢州段,一辆江西牌照的轿车因超速被交警拦下。车上的女司机下车就要看交警的证件,质疑交警的身份和执法的合法性,态度恶劣语气嚣张。查看证件后,女子一再向交警索要被查收的证件,甚至恼羞成怒,对交警出言不逊,污蔑交警偷东西。交警耐心劝说,但女子态度始终嚣张,一直骂骂咧咧,把交警都气笑了。由于女子冥顽不灵,交警无奈之下选择报警,女子最终被警方带走。

  

  

  

  

  

   网友评论:

   “缺少对执法人员的敬畏。”

  

   多知一点

   妨碍交警执法是什么罪?

   撞上交警、阻碍交警执法,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涉嫌妨害公务罪,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链接: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属于妨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北晚新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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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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