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市场报《时事经济观察》:新华社北京2月28日授权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通知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 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是一项基本义务,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各级党组织的组织纪律性、强化广大党员的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的有效举措。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强化教育,提高认识。要让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是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更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用权就必须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职责所在。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内容、程序,要加强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确保实现对干部的“远程监督”,规范党员干部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一把手”、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防止交叉出漏。对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一事一请、一事一报,并通过书面形式逐级上报,提前上报,逐级审批,一级对一级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防止走过场、推责任。 请示报告是事关党的建设、涉及党的政治纪律的大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制度要求,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通讯员 肖旭 |
        更多精彩新闻请点击:http://www.peoplessjj.com/《时事经济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