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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湖南省通报6起“微腐败”典型案例,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些涉及“微腐败”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利用公权,侵吞集体财产,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国家财产,收受他人贿赂,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虽身处群众之间,却忘却了初心,淡化了使命,无视党纪国法,把本应为群众服务的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把本应属于群众的利益装入了个人的腰包,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湖南对 “微腐败”典型案例的通报,对有关人员的严肃查处,在群众中的反响是强烈的,在党员干部中的警示是深刻的,体现了执纪执法的初衷和让群众满意的结果的一致性。对这些“微腐败”典型案例的通报中,我们要为各级各部门坚守人民立场,狠抓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果敢点赞,为纪检监察机关为维护党和人民利益敢于亮剑、敢于执纪问责的坚决加分。 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有力有序地推进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需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始终放在首位,切实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监督利器,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发现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掉,让我们身边人、身边事更加公开、透明。只有从根源上对丑陋现象进行预防,从细微之中对违纪违规行为防患未然,“微腐败”才不会有生存的土壤,才不会有蔓延的空间。 特约评论员 陈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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