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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网》发表时政文章《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权威访谈)——访司法部党组书记袁曙宏》。记者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要求是什么向司法部党组书记袁曙宏进行了访谈。司法部党组书记袁曙宏:“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至关重要。要切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方向引领和政治保障。”(《人民网》11月25日) 笔者认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法治中国”理念和“法治建设”的目标,同时还提出良法和善治的概念,指出以良法促善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笔者认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应努力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笔者认为,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应当具备执行程序的法定性。程序法定、程序正当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程序法既是权利的来源,又是权力运行的章程,还是权利保障的机制。《决定》强调,“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笔者认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笔者认为,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意义重大。法治保障体系主要由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方面构成。构建社会管理创新法治保障体系的途径主要包括:强化法治理念,进一步夯实思想基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创新法律实现手段等。同时,构建社会管理创新法治保障体系还要求法律保障体系本身要立足于社会管理现实、要有前瞻性、要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把全面依法治国推向前进。 特约评论员 官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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