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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把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来源:新华社7月29日) 公务员,是国家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过去,我国要求,公务员必须具有政治、心理、智力、专业四大基本素质。但世界的变化越来越快,在这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我们的公务员队伍,不仅需要具备基本的素质,也更应朝专业化、高素质前进,在前进的方向中,笔者认为公务员队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清自身,坚定信念。公务员队伍,在思想上,必须紧密围绕党组织。“党政军民学,东南西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领导的体制机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起自身坚定的信念。 二、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是公务员队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也是人民群众对公务员队伍最起码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中说到“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公务员队伍,为政清廉是本分,用权谨慎是规矩,勤政不息是责任,身在其位必谋其政,不能自我放纵、恣意妄为、庸碌无为,要知行合一,求真务实,饱含敬畏,积极和主动的去作为。 三、为民服务,敢于担当。“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乐民之乐”体现在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忧民之忧”体现在为群众排忧解难。我们国家的血脉在人民,根基在人民。作为公务人员,不论何事,只要是涉及人民,都应当仁不让,在所不辞。 特约评论员 吴茂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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