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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洱海 洱海流域禁止销售使用含氮磷化肥禁止种植大蒜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2 21:13:13

  8月21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中共大理州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本次大理州委共对4大方面37项问题作出相应整改。

  此前,根据云南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2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大理州开展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机动巡视。2019年3月1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大理州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在“部分农户偷种大蒜”问题上,大理州委介绍,及时全面排查了农户复种大蒜问题,个别农户已将复种大蒜自行铲除。强化流域各乡镇日常巡查,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对“三禁四推”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洱海保护治理的主体意识,杜绝复种大蒜的情况发生。

  2018年9月前后,大理州出台《关于开展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打造“洱海绿色食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保护洱海,打造世界一流“洱海绿色食品牌”。在洱海流域实施“三禁四推”,如禁止销售使用含氮磷化肥,“禁止种植以大蒜为主的大水大肥农作物,调整种植布局,推行农作物绿色生态种植,鼓励流域内大蒜种植向流域外转移发展”。

  另据《科技日报》2018年10月报道,洱源县农业局局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客观上,农户种植大蒜,常过量施放含氮磷的化肥及有害农药,随着区域水流,过量的农药化肥会给洱海保护带来压力。该局长还解释,“禁种大蒜”的背景是“三禁四推”,即在洱海流域禁止销售使用含氮磷化肥,推广有机肥替代;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无公害农药;禁止种植以大蒜为代表的“大水”“大肥”农作物,推广种植绿色、无公害作物。此外,还推广生态养殖,最大限度减少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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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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