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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3人社保卡被停用3年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19-04-23 09:16:35

  本网4月23日综合讯 4月21日,记者从北京市医保局获悉,又有3名参保人因将社保卡借给他人使用或冒用他人社保卡开药被停用社保卡3年,另有一家医保定点医院被解除协议。

  目前,北京市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回头看,北京市医保局根据对《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信息系统》实时监控显示可疑数据的调查,发现有3名参保人员将社会保障卡借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开药,违反了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决定自2019年4月19日起停止3人社会保障卡的使用。

  根据相关规定,对停卡人员医疗费用将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期限为三年。重点监督检查期间,该参保人员发生的门(急)诊和住院类医疗费用,由个人持社会保障卡使用就医并全额现金支付,一年一次按规定给予报销医疗费用。相关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年4月份,按手工报销方式对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参保人员上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另外,北京市医保局还发现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卫生院存在虚构门诊诊疗记录、未履行实名制就医有关规定核实参保人员身份等问题,严重违反了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及服务协议书有关条款。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已从4月16日起解除与顺义区木林镇卫生院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追回违规费用。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参保人员2019年4月16日(含)以后在顺义区木林镇卫生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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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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