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裁判文书网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于1月8日判决被告人闫克伟因为持刀追砍被害人王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闫克伟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来源: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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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裁判文书网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于1月8日判决被告人闫克伟因为持刀追砍被害人王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闫克伟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