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不打了,原告人撤诉,还与被告人走在一起,这是咋回事? 这事要从2013年1月1日说起。那年,重庆华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傅某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华木公司闲置空地约2000平方米租给傅某。 傅某租赁后在空地上搭建部分建筑,用于修车产品的堆放。2018年,因为临时搭建未办理手续被立案后按照程序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是该被拆嘛。但是好好的租个地,我哪晓得这个还不准建东西呀,搭建这么多年,华木公司也没给我说不可以呀”,傅某说起这个事情一脸不满,认为华木公司有责任赔偿拆除搭建部分建筑的损失。而华木公司则坚持认为,公司把土地租给傅某后,根本再没关注过相关事情,也不晓得傅某什么时候搭建的,凭啥子要自己出钱。因此,双方就此一直“扯皮”。 2019年3月,由德感调委会和德感派出所一起组织双方于派出所协商。在江津区德感调委会负责人代某江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谅解,华木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给傅某签下了10万元的欠条。 此事本该圆满结束,谁料刘某回去后越想越不对味,总觉得公司平白无故白损失了10万元,“不划算”,拒绝支付傅某的10万欠款。 傅某一纸诉状将华桦公司告上法庭。看来,昔日的合作伙伴只有法庭见了。 谁知,峰会路转,听说此事的德感司法所所长罗永智主动介入,积极参与调解。2019年7月23日,罗永智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代表律师来到司法所进行调解,而此时距开庭只有一天的时间。在调解现场,针对10万元该不该赔偿?双方当事人和律师依然你一句我一言,针锋相对,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罗永智避其锋芒,采用与双方分别交谈的方式,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终于打开谈话局面。“这件事嘛,大家都是奔着和和气气发财去的,没有哪个故意想害哪个。说直白点,傅哥,华木租的只是地。你都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人啦,自己搭建的建筑到底合不合法,这个你还是有疏忽啥。”,“哎呀,说这些,不是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嘛”。 “刘哥,当时你们双方租地的时候,你们谈的一些内容是有点不够过细,傅某因为误会可以搭建建筑才租的这块地。现在却搞成这样,换你都要火冒八丈,是不是吗?要我说,干脆你们各走一步,和气生财嘛,你觉得也”。经过罗永智长达2个小时的反复劝说,分析利弊,终于促使双方当事达成一致协议:原来签下的10万元欠条作废,由企业支付承包人傅某某补偿款7.7万元,同时原告人撤诉。一场即将“对薄公堂”的纷争最终化为无形,实现了共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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