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6月6日综合讯 6月5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当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对黄龙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闫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从快依法办理,在收案当日,便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6月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闫某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用擀面杖、竹竿以及拳脚实施殴打致其妻头骨骨裂、肩膀、胳膊多处骨折,背部多处淤青,当晚,其妻被送往医院救治,因抢救无效,不治身亡。 案发后,黄龙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第一时间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参与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出席现场勘察和尸体检验现场;及时跟进了解案件的侦办情况,并就侦查方向和调查取证方向提出了指导意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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