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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护士”用无资质APP接私活 律师:涉嫌非法执业

来源:人民日报市场报《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19-02-19 09:12:18

  人民日报市场报《时事经济观察》2月19日综合讯 据来源: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消息:

   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继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钢琴后,如今又出现了“共享护士”。 2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6省市进行“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试点时间为2019年2月至12月。那么,目前来说,现在市场上的网约护士的情况如何,又存在哪些问题呢?

  《方案》明确,试点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派出本机构注册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将护理服务从机构内延伸至社区、家庭。派出的注册护士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能够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记者注意到,一些APP很早之前就推出了网约护士的项目,服务价格也不菲。以打针为例,从100多元到300多元都有,是公立医院同等项目的几十倍。随后,记者以咨询的名义拨通了一家APP的客服电话。

  APP客服人员:“不包含药品,不提供药品。只提供技术操作,您必须自备药品和医院开出的处方,我们才可以上门服务。有168和268的,具体服务的区别是168服务的时间是20分钟,268服务时间一个小时,他在那里留观一个小时。”

  当记者问及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时,对方表示他们在护士自主注册时,会有相关考核。

  APP客服人员:“我们提供的都是医院在职的医护人员,这个您放心。”

  记者:“资格证会拿过来让我看吗?”

  APP客服人员:“有些不能拿出来,她们在我们平台上都有一些相应的备份,因为有些护士的执业证和资格证都在医院压着呢。”

  记者了解到,一些医护人员是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用个人身份注册接单,上传相应的执业证和资格证,网站审核过的话,就可以进行接单,为了保护医护人员信息,网站上往往也不标注该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那么,这在法律层面又是怎么界定的呢?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某些第三方网络平台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网约护士服务,这种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属于非法执业,而护士擅自接单,违反了《护士条例》,也是违法的,卫健委可对其进行依法取缔,或者处罚,只有通过正规医院的APP指派的护士,进行网约护士服务,这样的活动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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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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