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秉惠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董秉惠,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董秉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高检网 |
        更多精彩新闻请点击:http://www.peoplessjj.com/《时事经济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