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8月19日讯 (记者 李靖 胡斌)今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仁尧寻衅滋事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12月,一段男子当街殴打自己20年前班主任的视频在网络热传,引发社会关注。事发后当事学生常仁尧发视频表示,自己打老师不对,但打这名老师是事出有因,因为上学时这名张姓老师曾经严重体罚过他。与此同时,张老师所在学校的一份举报信也流传于网络,信中对常仁尧这种不尊师重道的行为表示谴责。 随后此事发酵,有人讨伐常仁尧不重师道,也有人在知道“他读书时常被那位老师辱骂”之后,对他的行为表示同情甚至理解。 此后张老师所在学校和他本人向事发地栾川县警方报了警。栾川警方立案调查后,经过常仁尧父亲的联络,常仁尧购买车票准备从工作地杭州回乡接受调查。随后,在浙江杭州铁路警方的协助下,常仁尧被抓捕归案。 经过审查,栾川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常仁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常仁尧提出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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