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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年后打老师”案将宣判 其父亲称审判结果“无法预料”

来源:人民日报社市场报网络版<<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19-07-07 09:02:11

   备受关注的“男子20年后打老师”案件迎来最新进展。7月6日晚,南都记者从“20年后打老师”的常某父亲常天长处获悉,该案将于7月10日上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6月12日,该案迎来首次开庭,控辩双方围绕打人者常某的行为“是否应该被认定为犯罪”展开长达6小时的辩论。

   7月6日晚,常某父亲常天长向南都记者表示,他已经接获法庭的电话通知,该案将于7月10日迎来宣判,他会到场旁听,但自己对于法庭的审判结果“无法预料”。“我等这天等了很久了,现在没有什么感想,希望法庭会有公平公正的审判。”

   此前,南都记者从该案检方起诉书中获悉,经过检方审理查明,常某在殴打、辱骂老师张某林后,把完整的视频给予当时同行的朋友观看,后于2018年8月21日,又把截取的1分09秒内容通过手机微信转发给两位同学,后其同学又转发给其他同学等。

  

   2018年12月15日,该视频在各微信群转发传播,引发新闻媒体关注。检方称,仅在2018年12月16日1时4分至2018年12月27日17时19分,该视频共获得舆情信息99648条,传播受众人数达到6.8亿人次。

   检方认为,常某在公共场所出于报复动机,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当众拦截、辱骂、殴打中学时的老师张某林;并有意录制视频传播他人观看,导致该视频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报道,严重影响张某林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安宁,引发全社会对尊师重道传统美德的非议;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辩方指出,常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只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因为情节上没有恶劣行为,也没有造成严重效果,该打人行为应该被认定是“错”但不是“罪”。辩方律师此前还向南都记者提到一个细节,称打人者常某在首次庭审上发言,提到20年前自己被张老师殴打的情况时多次落泪,指事件对“对自己造成很大的阴影”。

   2018年12月中旬,“男子常某将初中老师拦截扇耳光”的视频在网上发酵,引发广泛舆论关注,随后栾川县实验中学发布《举报控告书》希望严惩常某。12月19日,栾川县公安局对该事件立案。12月21日,常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约6个月后该案迎来开庭审理。

  

   常某父亲常天长曾发长文致歉

   常某父亲常天长此前表示,在事件发生以后,自己以及委托朋友多次上门拜访张老师,希望能够获得张老师的谅解,但张老师闭门未见。

   就在庭审前,常某妻子、父亲陆续在在网络上公开致歉。庭审前夜6月11日晚,常某父亲常天长在网络上发出长文,指儿子常某在拘留所的6个月里已经瘦了一二十斤,家人非常心痛,“儿子无意伤到老师的感情,我再次向大家道歉,说声对不起,请原谅。”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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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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