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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彪被双开 此前已有五位副局长落马

来源: 人民日报社市场报网络版《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19-10-22 16:28:09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10月22日消息: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昭通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李彪利用住院治病之机收受礼金,工作严重失职,致使严重刑事犯罪涉案人员逍遥法外。

  

   致使严重刑事犯罪涉案人员逍遥法外

   通报称,经查,李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知法犯法、执法破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住院治病之机收受礼金,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如实报告家庭所购房产,利用职务之便为妻子在工作上谋取利益。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财物。工作严重失职,致使严重刑事犯罪涉案人员逍遥法外,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

   李彪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彪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在办理张某胜、吴某涉黑涉恶案中玩忽职守

   官方公布的简历显示,李彪,回族,云南永胜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63年11月出生。其参加工作后便在大理州公安局工作,用了33年时间,从一名普通警员一步步升为大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5年7月,李彪被调任昭通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一个月后,任昭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今年5月2日,李彪被通报接受调查,7月份被批捕,9月份被提起公诉。

   李彪具体犯了什么事?最高检此前通报称,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李彪在担任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大理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昭通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在办理大理州张某胜、吴某涉黑、涉恶案件中玩忽职守,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曾大谈廉政:宁静以致远、淡泊以明志

   政道君查询发现,2017年4月,时任昭通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李彪为分管联系的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领导班子、部门主要领导,以及部分民警代表共115人作廉政党课专题讲座。李彪要求,政法部门从严治警,关键是从严治长,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出关键作用。

   讲座最后,李彪与大家共勉:领导干部要自觉追求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久久为功,庸俗的东西就近不了身;清茶一杯、手捧一卷,宁静以致远、淡泊以明志。

   今年以来大理政法系统至少33人被查

   政道君查询发现,今年以来,大理政法系统至少33人被查,除了大理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彪,还有5名大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分别是潘峰、刘鸿俊、严亚铭、杨建军、杨仁伟。这33人中,有不少已被通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大理警界“地震”背后是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省。今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工作。4月16日,在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大理州督导工作对接会上,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副组长张力表示,大理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艰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张力强调,要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坚决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要认真落实“一案三查”,打“伞”追责,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监管缺失问题,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排查与监管。

   李彪简历

   李彪,男,回族,云南永胜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63年11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992年5月,在大理州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

   1992年5月至1997年4月,任大理州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1997年5月至1998年3月,任大理州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1998年3月至2003年7月,任大理州弥渡县公安局局长;

   2003年7月至2005年7月,任大理州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

   2005年7月至2006年3月,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

   2006年3月至2006年10月,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大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大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年1月至2015年7月,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大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大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任昭通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5年8月,任昭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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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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