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一男子宋某某,在校内发放学生军训衣物时,见一初中女生单独来领取,遂将教室门关上,谎称自己是老师,让女生在教室里试衣服,在其更换衣裤过程中实施猥亵。宋某某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提出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据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被告人宋某某,男,1992年出生,原系宜宾市某拓展训练公司员工。 罗某领取军训服装后遂向老师告知其被猥亵事宜,而后案发。2018年8月31日下午,宋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但未如实供述其作案事实。 警方调查后,有医疗证明证实被害人罗某经诊断系外阴充血,处女膜完整。警方还依法调取该学校一楼过道和军训服装申领处教室内的监控视频资料。监控视频记载了被告人宋某某作案经过。 原审被告人宋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一致,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予以确认。法院裁决,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于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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