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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发布《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

来源:人民日报社市场报网络版《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19-12-21 12:42:39

  在广州黄埔区连续工作超半年的各类人才,可不受户籍限制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为解决人才关心的购房问题,今天,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发布《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

   这是继最近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市花都区放宽人才购房政策后,广州又一个地区放宽买房落户。

   通知发布了三项优惠政策。其一,经区认定的在黄埔区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各类人才,可不受户籍限制,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

   其二,在黄埔区工作,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或经区认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名校(园)长、名教师、优秀医学专家、黄埔工匠,其父母、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均可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

   其三,港澳居民在黄埔区范围内、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工作的新加坡居民在中新广州知识城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自11月以来,包括深圳、佛山、深汕合作区、中山、江门等在内的不少广东省地区,在人才购房政策以及房地产政策上均有所宽松,或放宽人才购房限制,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或调整普宅标准,上演人才争夺战。

   其中,12月13日,广州市南沙区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的通知》,在南沙区工作、学习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在该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不受户籍、社保和个税缴存限制。12月18日,广州市花都区发布《广州市花都区人才绿卡申领指南(修订版)》,不限户籍,无需社保,境内居民持广州花都人才绿卡可在花都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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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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