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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反贪局副局长被刑讯逼供后“认罪涉黑” 喊冤18年后重审

来源: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20-11-05 15:30:29

    11月4日,安徽省太和县检察院反贪局原副局长李金奎之弟李金泉,喊冤18年后经再审被改判无罪一案的“案中案”——3名当事民警涉嫌刑讯逼供罪案,在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被害人代理律师处获悉,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对起诉书指控内容未提出异议,并当庭向被害人道歉。此案未当庭宣判。

  

   2019年12月30日,安徽安庆市中院对李金泉作出无罪判决。/受访者供图

   上游新闻此前刊发《19年前刑讯逼供反贪局局长之弟制造冤案,安徽三警察被公诉》报道显示,18年前,安徽太和县检察院原反贪局副局长李金奎及其弟弟李金泉,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认罪。18年后,真凶归案,李金泉被改判无罪。2019年8月20日,因涉嫌刑讯逼供罪,当年制造冤案的3名警察被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书显示,3名警察因涉嫌刑讯逼供罪被提起公诉。/受访者供图

   据东至县人民检察院东检一部刑诉(2020)51号《起诉书》显示,因时任太和县公安局副局长梁俊卿(另案处理)及民警肖克银(另案处理)等人的原因,此案侦查方向被指向李家。因李金泉和郭伟均未作出有罪供述,2001年3月18日按照市局领导安排,时任刑警支队机动大队大队长武其虎与该大队工作人员曾照坤提前介入。后武其虎、梁俊卿、郭太峰、张正等人以异地羁押的方式,将郭伟、李金泉先后提至阜阳市公安局西二楼刑警支队审讯室进行讯问,通过殴打、威胁、违法使用械具、限制饮食、限制休息等肉刑或变相肉刑方式迫使二人作出有罪供述。同时,还陆续对张合等其余未涉案人员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通过同样的刑讯手段,结合指供、诱供的方式,逼迫交代所谓的犯罪事实。

   11月4日,杨华杰、武其虎、张正涉嫌刑讯逼供罪一案,在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参与庭审的被害人张合的代理律师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庭审中,3名受审警察认罪认罚,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未提出异议,并当庭向被害人道歉。

   被害人张合的代理律师称,从刑讯逼供的目的看,3名被告人刑讯逼供不是为破案缉凶。所以这不是一起过失性冤假错案,而是司法构陷。从刑讯逼供的手段来看,这是一起专案组领导带头,专案组成员一拥而上的刑讯逼供,且手段极为残忍,对受害人一家带来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建议在法定刑范围内顶格处罚。

   此案未当庭宣判。

   上游新闻记者还了解到,在这起冤案中,除3名警察被提起公诉外,真凶肖庆云也已获刑。

  

   9月29日,安徽省琅琊区法院判决肖庆云有期徒刑20年。/琅琊区法院

   据安徽省琅琊区法院9月29日发布消息称,肖庆云作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纠集者,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二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0年以来,被告人肖庆云、肖伟、肖克银、肖雷(另案处理)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以肖庆云为首要分子,肖伟、肖克银、肖雷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在安徽省凤台县、太和县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暴力犯罪,为非作恶、称霸一方,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来源: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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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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