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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律师谈辩护:王未主张他没犯法,也未提过恢复荣誉诉求

来源:人民日报社市场报网络版《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20-06-19 23:44:00

    近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王振华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月19日,王振华代理律师告诉南都记者,王振华已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他表示,其从未主张王振华没有违法,“但违法和犯罪是两回事,我坚持为他做无罪辩护。”

   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6月18日,王振华的代理律师在其认证的社交平台发表声明,他表示,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其在声明中提到,从侦查阶段、检察阶段、法院阶段,王振华的供述稳定一致,否定自己进行了对幼女的猥亵行为。

   “他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他从无恋童癖和性虐待取向,公安外围侦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他(王振华)坚称自己没有猥亵本案女童。”其表示。

   6月19日,王振华的代理律师向南都记者表示,他无法对外披露过多案件详细情况,但其从未主张王振华没有违法,“但违法不等于犯罪,所以我坚持为他做无罪辩护。”关于具体违法内容,其称不便透露,“本案涉及未成年人,我不愿透露案件详情。”

   近日,有报道称,该案受害女童代理人、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计时俊接受采访时披露了女童伤痕详情,同时表示王振华代理律师主张恢复王振华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劳模等荣誉。

   对此,6月19日,计时俊向南都记者表示:“目前有些报道内容与我的实际陈述有出入。”他表示,不愿意向外界披露案件详情,包括庭审过程的内容,特别是涉及受害女童方面的一些细节,“孩子已经受到了伤害,她未来还需要成长,希望媒体报道时不过渲染这部分细节。”

   对于“王振华代理律师主张恢复王振华相关荣誉”的说法,王振华的代理律师也回应南都记者称,王振华从未提出恢复上述荣誉的诉求。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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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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