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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才女”非法集资10亿转移上亿元 杭州腾信堂投资背后还有洗钱大案

来源:人民日报社市场报网络版《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19-11-21 07:39:21

        非法集资10亿,转移上亿元腾信堂背后还有洗钱大案

   其掌门人朱某丽年初泰国落网,名下查获房产23套

  

   杭州警方在泰国抓获嫌疑人朱某丽(右)。

   还记得腾信堂吗?那个掌门人朱某丽头顶“金融才女”光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10亿元,今年年初在曼谷落网后,由杭州警方押解回国。

   朱某丽是公安机关公开悬赏通缉涉嫌网贷案件24名在逃嫌疑人之一,悬赏金额达10万元。

   2010年,她创办了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堂”),以保本付息、炒外汇形式非法吸收资金10亿元之巨。她名下被查获的豪车有4辆,其中有乔治·巴顿、奔驰等,房产有23套,扣押涉案资金还有2900多万元。然而,在后头,还有一个洗钱大案。

   昨天上午,杭州拱墅公安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这起洗钱案的前前后后。此案也是破获的杭州市首例非法集资洗钱案。

   曾经的金融才女

   为何被悬赏10万

   朱某丽曾被称为“金融才女”,16岁开始打工,23岁开始创业,从服装店到股市金融,一路被称为传奇。实际上,朱某丽只有高中学历,凭着良好的相貌,能说会道,混得风生水起。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金融,2000年,在股市混迹多年的她,开始接触期货产品。2005年,又接触黄金,并随朋友到了香港。2006年,她进入金融公司,开始做黄金在线买卖……

   朱某丽每天钻在里面琢磨,一些香港的朋友还传授了很多技巧,使得她在分析和操作的技能技巧方面增长了很多知识。就在这样一个严峻复杂的金融背景下,她操盘的项目资金不仅没亏,反而盈利颇丰。

   此事一时传为行业佳话,可谓一战成名。

   2010年,她创办了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保本付息、炒外汇等形式向群众非法吸收资金。

   和那些十分山寨的公司不一样,腾信堂有技术、有团队,有专业机构把关,有前期计划方案,并且和一些资深的国外金融公司合作,能推荐更好、更丰富、更适合的产品给客户,还会为客户提供必要的风险提示,帮助规避金融投资风险。腾信堂以杭州为发源地,以上海、香港为总部,战略布局至全国各大城市。

   2018年7月,有群众报案,拱墅公安立案侦查,朱涉嫌非法吸收群众资金达10亿元。同月,朱某丽潜逃,随后被列为浙江省公安厅公开悬赏通缉嫌疑人,悬赏金额达10万元。她名下被查获的豪车有4辆,其中有乔治·巴顿、奔驰等,房产有23套,扣押涉案资金还有2900多万元。

   重大非法集资案背后

   又牵出一桩洗钱大案

   今年1月初,拱墅警方发现朱某丽在泰国曼谷。随后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拱墅公安分局6人赶赴泰国曼谷。1月7日,在曼谷一处繁华地段的住宅公寓内,朱某丽落网。

   朱某丽在杭州时,饮食起居有助理和厨师,出门带保镖,经常坐价值300多万的乔治·巴顿越野车和100多万的奔驰轿车。落网时,她的生活颇为拮据。客厅墙上还挂着泰语音标,笔记本上也有她自学泰语的笔记。

   而协助她外逃的李某征等人,因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同时被查处。拱墅警方说:“我们发现李某征在案发前后曾多次提供相应银行卡账户,协助朱某丽将巨额非法集资款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以及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将资金转化为房产、汽车、珠宝等财物或参与其他投资活动,可能涉嫌洗钱犯罪。”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征对知晓朱某丽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供认不讳。事后李某征被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批准逮捕。

   李某征被捕后,拱墅公安分局在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反洗钱处的配合下,又查到了犯罪嫌疑人李某、雷某涉嫌采用同柜取存和实际取现两种方式(典型的洗钱手段)协助转移一亿余元非法集资款,并于2019年5月21日一举抓捕上述两人。

   6月27日,李某、雷某被拱墅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批准逮捕。

   月入万元的“好机会”

   他们帮忙洗钱

   李某是70后,杭州人。2016年底朱某丽的一通电话,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朱某丽不仅邀请李某参观腾信堂公司,还向其介绍公司对外发售的金融理财产品。

   她提出让李某办理银行卡供公司走账使用,并允诺支付每月1万元好处费。李某心动不已,还找来其同事雷某一起加入这项颇具“钱途”的事业。

   此后,腾信堂公司吸收的大量社会公众资金被陆续存入雷某、李某的账户。根据朱某丽等人的指示,雷某、李某不仅大额提现,还以同柜取存的方式协助将巨额赃款流转给他人。

   所谓“同柜取存”,其实就是由前后二人相互配合在银行同一柜面办理取现、存款业务,达到转账之效果,但不留下转账痕迹的一种新型资金转移方式。

   2017年2月,李某、雷某在明知资金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向朱某丽提供多张本人银行卡用于接收腾信堂公司的非法集资款。

   经统计,雷某转移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7232万余元,李某转移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3281万余元。

   2017年深秋,伴随理财平台暴雷声此起彼伏,雷某和李某开始感到惶恐不安。雷某找到对方,让她写了一张“走账与雷某无关”的字条以求“自证清白”。

   李某则不仅删光了其和雷某、朱某丽的聊天记录,还变卖了对方为其购买的轿车,以求脱离干系。

   9月2日,拱墅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对雷某、李某提起公诉。11月19日,拱墅区法院以洗钱罪判处雷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60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0万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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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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