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de:global.cfg_webname/}

城市: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四川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重庆贵州

63岁老人在自家楼下被错当嫖客遭警察殴打 哭称是一生的耻辱

来源:人民日报社市场报网络版《时事经济观察》 发布时间:2019-11-08 16:45:41

         近日,河北唐山63岁老人张玉明在自家楼下被错当嫖客,遭到的扫黄警察的殴打控制,引发热议。

   事情发生在10月份。据张玉明的描述,当时他在家里洗澡时听到屋外有声响,穿上裤头出门查看。出家门几米远后,被3个警察按住一顿打,还被警察当众训斥“这么大岁数了,还出来嫖娼”,随后被带到离家一百米远的“洗浴”门店。进屋后警察又把他按在地上打,喷辣椒水……

   在这个过程中,张玉明一直试图说明自己的清白和无辜,但警方没有给他辩解的机会。直到一个小时后,才有警察过来说,抓错人了,向他道歉,把他送到了医院。

   被误抓的老人

   事后,张玉明被医院诊断多处受伤。对他来说,比起身体上所受的皮肉之苦,心灵上的伤害和尊严的受损才是致命的。张玉明将这视为“一生中最大的耻辱”。声誉受损不说,未来生计也堪忧。他在家附近经营包子店,被警察错抓后,周围人纷纷传“包子铺老板嫖娼被抓走了”,人言可畏,他哪有脸面和心思继续干下去?

   但涉事派出所方面,似乎低估了这件事给张玉明造成的影响。或许,在他们看来,这只是执法过程中一次普通的判断失误,属于可以容忍和理解范围之内。所以,把张玉明送入医院后,警方垫付了2000元后再无下文。事后,张玉明找过派出所、公安局多个部门讨要说法未果,媒体介入后,双方达成协议,涉事派出所一次性补偿张玉明9万元,条件是,此事彻底解决,张玉明息诉罢访。

   但在这份协议书里,警方自始至终没有承认过打人,称只是对“具有嫌疑的张玉明进行查控”。若只是正常的查控,如何解释张玉明身上出现的多处软组织受伤,警察为何又愿意一次性赔偿9万元?字里行间,看不到警察对自身行为的具体说明和充满诚意的反思,看不到他们对张玉明的歉意,给人感觉更像是“为了息事宁人,所以赔钱了事”。这种态度,不仅令张玉明意难平,公众也大为不满。

   双方签订的协议书

   张玉明被错当成嫖客被抓,身体和精神严重受创,警方赔偿他的损失,这是理所应当,但并不代表金钱可以摆平一切,可以掩盖警察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严重错误和程序瑕疵,可以抹平掉涉事警察的具体责任。

   纵观张玉明描述的整个过程,警方的执法疑点重重。为何在家附近的张玉明会被当成嫖客被抓,警方是根据什么做出抓捕他的决定,难道就因为他身上只穿着一件裤头,就想当然地把他当成嫖客,当成清理行动中的“漏网之鱼”?就算表面上有嫌疑,容易让人产生错误的联想,那么在张玉明被控制之时,警察为何不给他辩解的机会?又为何在没有确认嫌疑人违法事实的前提下,率先对他盖棺定罪进而动粗?

   按照一般的执法程序,警方应该先对违法窝点进行调查取证,再对直接抓获的卖淫嫖娼者进行传唤,进而展开调查。对于洗浴场所外的嫌疑人员,警方可以上前盘问,但在缺乏明确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将其强行控制、带到“违法现场”,显然于法不合。就算事后还人清白,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行政执法的正当程序。

   而最让人不解的是,张玉明只是一个63岁老人,没有携带武器,面对四五个警察的围捕,没有反抗、逃逸的能力。如果张玉明所言属实,警察为何要对他进行三番五次的殴打?即使是出于教育震慑违法者的目的,也万万不应该,这违反了使用最小武力的比例原则,有滥用暴力之嫌。

   张玉明的出院通知单

   虽然这是一场乌龙事件,但背后所牵涉的议题,不仅仅是张玉明个人的权益荣辱,还关系到公众颇为关心的警察执法程序问题。以上的种种疑问,需要涉事警方做出回应,甚至需要上级机关介入,进行充分调查,看看这次误抓是正常的“查控”,还是存在违背法定程序、执法手段过度等逾越法律红线的问题。

   如果有,就不仅仅是道歉和赔偿的事了,需要进行相关惩戒和追责。具体而言,若受害者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在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之余,也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分。张玉明夫人也表示,比起9万元的赔偿,他们更希望看到相关部门能对涉事警察追责。

   另一个问题是,如果证明是警方严重的执法错误,导致张玉明身心受损,这9万元的赔偿,该由谁来负责?若要由国家财政和全体纳税人来为个别警察完全可以避免的执法不当买单,相信大部分人心理上很难接受。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组织合法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赔偿是一种行政赔偿责任,属于国家赔偿责任的一种。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也有规定,公安机关依法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案件,除依照本规定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外,还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希望相关单位能够及时调查本案中警察的执法行为,合理追究其责任,而不是抱着大事化了、小事化无的思想,以纳税人的钱赔偿了事,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职权行为予以纵容。张玉明的内心创伤需要正义来抚慰,公众也需要在警察规范的执法程序中获得安全感。

  来源:狐度


        更多精彩新闻请点击:http://www.peoplessjj.com/《时事经济观察》
责任编辑: 李靖

京ICP备18023181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2号人民日报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2018 by all rights reserved 监督电话:010-6536563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技术支持:网站建设

电脑版 | 移动版